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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簡介
蘭州理工大學 坐落于黃河之濱、古絲綢之路重鎮----蘭州市。學校創建于1919年,1958年定名為甘肅工業大學, 2003年更名為蘭州理工大學。經過數十年的建設與發展,學校現已成為一所以工學為主,工學、理學、文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、法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理工科大學,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。
學校現有省級重點學科12個,設有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,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,8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,9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,64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, 9個工程碩士學位授權領域,6個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授權學科,開設51個本科專業,有各類在校學生2萬余人,其中博士、碩士研究生2700余人,本科生18000多人。設有15個二級學院,1個教學部。
目前,學校有兩個校區,占地總面積2230畝,校舍建筑面積82萬平方米,館藏各類文獻資料245萬冊(件)。學校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.75億元。學校已建成覆蓋整個校園的計算機網絡系統,并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平臺和教學平臺。
學校現有教職工2000余人,其中專任教師1300余人,教師中有突出貢獻的國家級專家和省部級優秀專家126人,教授、副教授500余人,博士、碩士生導師300余人,已形成了一支較強的教學與科研相結合的師資隊伍。
學校堅持以人才培養為中心,確定了“基礎理論實、專業口徑寬、工程能力強、綜合素質高”的高級專門人才的培養目標。學校積極深化教學改革,加大教學投入,嚴格教學管理,努力提高了教育教學質量。實施了完全學分制培養制度和完整的主副修制度、雙學位制度,建立了教學管理信息化平臺和教學質量監控體系;加快人才培養體系創新,開設了7個省級、校級工科人才培養基地班,為培養具有工程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發揮重要作用。
現有國家級重點實驗室1個,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及工程研究中心5個,國家教學示范中心1個,省級工程技術中心及研究院所12個;近五年承擔各類科技項目1400余項,取得科技成果近200項,獲得省部級獎勵60余項,科研經費達1.15億元,2005年科技產業收入總額在全國高校排名第34位。專利申請和授權數量連續四年位居甘肅高校首位,進入全國高校60名;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數在全國高校排名第100名,EI收錄論文數位居全國高校第75位。學校學報獲得“國家期刊獎百種重點期刊” 獎和“全國高校優秀科技期刊一等獎”。
2001年,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學校設立了“后備軍官選拔培養辦公室”,使學校成為全國第27所為軍隊培養人才的地方高校。
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,先后與美國、英國、俄羅斯、日本、澳大利亞等1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60余所大學建立了學術合作和師生互派交流關系,每年接待和派出的訪問學者達100余人次,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教師到國外的高校學習。我校是招收海外留學生的高校之一。
學校面向全國30個省、市、自治區招生。畢業生面向全國就業,畢業生受到用人單位普遍好評,初次就業率連續多年保持在95%以上,位居甘肅高校首位。
學校為實現在建校100周年之際,把我校建設成為具有“一流的工科、堅實的理科、特色的文科”的國內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大學的目標而努力奮斗。
高校招生章程-?蘭州理工大學
蘭州理工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
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學校名稱:蘭州理工大學;學校代碼:10731(國標)。
第二條 主管部門:甘肅省教育廳。
第三條 蘭州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,工學、理學、文學、管理、經濟、法學、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理工科大學,具有學士、碩士、博士學位授予權。2019年學校面向全國三十個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招生。
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考試監察領導小組,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 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。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常設機構。
第二章? 招生計劃
第五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、辦學條件、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,具體以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。
第六條 本科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%,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。在錄取過程中,堅持集體決議,公開透明原則,根據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的報考生源狀況適當使用。?
第三章 錄取規則
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“陽光工程”,依據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,并接受考生、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。
第八條 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、學校招生簡章、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。
第九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0%~120%,根據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生源情況的不同調整調檔比例。
第十條 對于享受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。
第十一條 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、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情況下,根據考生實際考分,按照“分數優先,遵循專業志愿(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)”的原則分配專業。在分數和專業志愿都同等條件下,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,若服從專業調劑,則根據考生成績和學校其他專業志愿情況調劑錄取,否則,作退檔處理。
第十二條 對實行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,按生源所在地投檔規則,擇優錄取。某些專業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,我校執行省級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,可調劑錄取有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。
第十三條 江蘇省考生要求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為選測科目達到2B(含)以上。按照“先分數后等級”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,分數等級均相同時,外語成績高者優先。
第十四條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“招生計劃1: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”的錄取規則。
第十五條 報考我校產品設計、環境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(美術文、理)的考生,必須取得考生所在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美術類統考的本科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。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省份,根據考生所在省份投檔規則進行投檔,學校負責審核錄取;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,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地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本科控制分數線的前提條件下,學校按其專業志愿序列和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:綜合成績=專業課成績×60%+文化課成績×40%。
第十六條 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,我校各專業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。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,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。
第十七條 執行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。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,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,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,退回生源地。
第十八條 錄取時,應、往屆生一視同仁。?
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
第十九條 我校實行學分制收費,學分制學費由公共課學分學費和專業課學分學費組成。將學分學費折算為學年學費,標準如下(甘發改收費[2012]1877號):工科類專業4700元/學年;建筑學、城市規劃專業5500元/學年;藝術類專業6800元/學年;理科類專業4300元/學年;外語類專業4400元/學年;其他類專業學費為4000元/學年。
軟件工程專業一、二年級學費5500元/學年,三、四年級學費14000元/學年(甘發改收費[2012]1464號)。
軟件學院專科專業學費:9000元/學年(甘發改收費[2010]1751號)。
在新生入學時如有新的收費標準,按照新標準執行。
第二十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,學校設有勤工助學服務中心、愛心基金委員會等機構,同時建立了多種獎學金、助學金、貸學金和勤工助學制度,幫助和指導經濟困難學生開展勤工助學,發放困難補助和爭取社會資助。
第二十一條 蘭工坪校區地址:蘭州市七里河區蘭工坪路287號。
彭家坪校區地址:蘭州市七里河區彭家坪路36號。
學校網址:http://www.lut.edu.cn
招辦網址:http://zhaosheng.lut.cn
電子信箱:gdzb@lut.edu.cn
電話:0931-2973947? ?傳真:0931-2755263? ?郵編:730050
第五章 附則
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(專)科生招生工作,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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